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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侦探路》12-贪官现形记:新“杨三姐告状”

更新时间:2017-03-05 11:58 点击:
 

第九章 贪官现形记:新“杨三姐告状”

说心里话,这是自克顿调查事务所成立以来,我所接手的第一个打心里不愿意办的案子。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旦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

一、不愿接手的案子

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出评剧,叫《杨三姐告状》,剧里讲的故事是我国评剧创始人成兆才根据民国初年发生在河北省滦南县的真人真事编写的。说的是暴发户高贵章的六子高占英因与妓女出身的嫂子通奸,共同谋害了发妻杨二姐,就在杨二姐出殡之时,杨二姐的妹妹杨三姐意外地发现了二姐手上有刀伤,联想到二姐头些日子回娘家时身体还是好好的,回家之后没几天便突然死了,于是感到姐姐死因可疑,毅然要为二姐告状伸冤。谁知当时吏制腐败,主审此案的官吏受了高家的贿赂,百般刁难杨三姐,使得杨三姐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杨三姐是个烈性女子,又舍死上告到天津检察厅,在热心律师的帮助下,杨三姐利用军阀出身的新任厅长上任后急于沽名钓益,树立自身“青天”形象的心理,请求检察长开棺验尸,结果验明了杨二姐是被谋杀致死,终使得沉冤得以昭雪。

这个剧看过之后,杨三姐的形象便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我由衷地佩服杨三姐不畏强权的勇气和宁死也要讨个说法的刚烈。古往今来,如杨三姐似的奇女子为数不多,大多数女性都以逆来顺受来凸现传统的伦理,难怪曾有哲人感叹地说:“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不过,在我这么多年的私人侦探生涯中,也曾遇到过一个杨三姐似的人物。

那是19996月中旬一天,气温特别高,我忙了一上午,吃过午饭之后,就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谁知我刚躺下还不到5分钟,就听见两声轻轻的敲门声,我以为是手下的探员有事找我,便问了一声谁?回答是一个女人怯生生的声音。我从沙发上坐起身来,伸手刚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女人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在那里,探进头来问:“您是孟探长吗?”我说:“是。”并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那女人用手抹了抹脸上汗水,随后就掏出一张《辽沈晚报》说:“这报上登的照片是您吧?”我点了点头。那女人接着说:“我是慕名特意来找您的,因为报上只登了你们私人侦探办案的故事,没登出你们办公的具体地址,所以我先找到了《辽沈晚报》写这片文章的记者,由他指点我才找到你这儿来的。”

我上下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眼,她看上去有三十六、七岁的样子,一米六、七左右的个头,皮肤黑里透红,怯生生的目光里透出一股子质朴和坚定。

我开门见山地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那女人并不回答,只是用目光直视着我说:“从报上看你是个了不起的大侦探,我想问问你,敢不敢接手调查大官的案子?”

我听后直想笑,觉得她问的这个问题挺逗的,她说的所谓的大官到底是个什么级别呢?于是我对她说:“那看是多大的官儿,还得分是啥事儿?”接着我又对她说:“你想委托我们什么事儿?尽管直说!”

那女人用目光盯了我好一阵子才说:“我想请你们调查我姐夫李万祥,他是我们某某市的法院副院长,他贪污腐败、收受贿赂、在外包养情妇已有八、九年的光景,我姐姐就是被他给活活气出病来的,在我姐生病期间,他不但不尽丈夫的责任,而且还逼我姐姐快死,我说什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我要告倒他,好替我姐姐出气。”

听了她的话,我基本明白了她来找我的目的。说心里话,我是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调查的,特别是不愿介入贪污腐败案件的调查。因为这两大类案件国家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去管不说,一旦涉足、稍有不慎、后果便不堪设想!当然在后来的探案实践中我还是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惩腐调查案件。想到这儿,我便劝她说:“如果你姐夫真是像你说的那样,你可以去你们那里的反贪局去告他。”那女人低着头,无奈地说:“这两年,我没少告,人大、纪委、反贪局我都没少去,可都是手头拿不出证据,所以扳不倒他!孟探长,你说说,他和我姐也没办离婚手续,就已和那个情妇同居了七、八年,这还不是重婚罪吗?我真弄不明白,这些铁的事实就摆在那儿呢,怎么说我没证据呢?”

我说:“你姐夫和那个女人非法同居七、八年的事如果存在,那只能是事实。这种事实的真实性如何,还得需要能够证明它真实性的证人证词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从你说的情况上看。如果你姐夫和那个女人自己不承认在一起同居,外人也不好证明或不愿证明,这样就必须拿出他二人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物证,照片或录像资料才算是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那女人说;“孟探长,我这次来就是想请你们帮助我拿到这样的证据。”

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头挺矛盾,说句实话,我特别不愿意受理涉及政府官员和公、检、法人员的案子,这里除了我自身当过警察的原因之外,更多的还是我内心深处的顾虑。要知道,这一层人物的能量是相当大的,而我们国家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又盲区太多,造成了某些掌权者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了似乎绝对的权力,而绝对的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这样就使得他们当中一些人为所欲为,有时候连监督部门都拿这些人没有办法,我一个小小的私人侦探又能奈他何?……我心里虽然这样想着,可面对一个怀着一腔愤怒,不远千里前来找我,并把全部伸冤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这儿的人,我又怎能让她满怀希望而来,满腹失望而去呢?不知为什么,在听了她讲诉的四处告状全无结果、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但她又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李万祥这样的恶人扳倒的时候,我忽然联想起了《杨三姐告状》中的杨三姐。我想我虽然不像那个检查厅厅长那样沽名钓誉,也没人家那样的权力,但帮她搞到李万祥涉嫌犯罪的证据,然后她再利用这些证据依靠法律武器去讨个说法,这还是做得到的。不过我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接受委托的念头。不管怎么说,克顿调查事务所能生存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也很不容易,如果出于一种同情心去受理一个涉及法院副院长的案子,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可对于一个杨三姐似的委托人,我又实在不愿当面一口回绝她,使她最后的一点希望于瞬间破灭。犹豫再三,我转念一想:如果我告诉她雇用私人侦探办案是要花许多钱的,她也许立马就会放弃原有的想法。因为动则几万元的办案费,对她这样一个乡村妇女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如果这样能迫使她放弃委托,既不至于太伤害她,我这也不用太自责,岂不是好?想到这儿,我便对她说:“我看你还是通过别的渠道取证吧,委托我们调查,收费是挺高的,一般的委托人很难承受。”她一脸无奈地看了看我,嗫嚅着问道:“一共得花多少钱?”我说:“连差旅费带办案费少说得3万块钱,如果案子复杂一些可能花得还要更多。”

她听了之后,低头想了老半天,就一声不吭地走了。她走后,我断定她肯定是放弃了,你想想,别说是没钱的人家,就是有钱的人家谁会花上3万块钱去出一口气呢?我甚至有点暗自得意:这样的效果总比我直接告诉她我不能接受委托要好得多。否则,我这个私人侦探的形象肯定会在她的眼里大打折扣。

令我想不到的是,仅隔三天,那女人又一次来到了我的侦探所。进屋之后她就把一堆钱放在了我的写字台上,说:“孟探长,我回去之后、东挪西借,求亲戚靠朋友的,好不容易才凑够了这3万块钱,就请你们替我调查取证吧!”

我一看顿时惊呆了。这堆钱里有百元票,伍拾元票,更多的是拾元票,伍元票,想象得出,她为筹划这笔“巨款”不知费了多大的心,说了多少拜年话。

我于心不忍,就劝她说:“看得出,你拿这笔钱是很费劲的,花掉了这笔钱,就是我们替你拿到了足以告倒你姐夫的证据,最后你也不会得到什么经济补偿的,难道就为了出一口气,使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这会影响到你和你全家今后的生活啊!你再考虑考虑,这样做值吗?”那女人哭着说:“孟探长,我姐她冤呐!这口气不出,我就有多少钱生活也不会好过呀!如果你们帮我拿到了证据,使害人的人得到了应得的报应,背再多的债我活着也会觉得心里轻松啊!咱们现在就签合同吧!”

签合同的时候,我才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杨玉秀。应当说,这是自克顿调查事务所成立以来,我所接手的第一个打心里不愿意办的案子。签合同的时候我甚至想,如果调查顺利,最后就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费算了,将剩余的钱给她退回去。对于这样一个杨三姐似的人物如果从她身上赚钱,这违背我的做人原则。

委托调查合同签好后,我们随即组织专人根据杨玉秀提供的线索展开了调查。在展开调查之前,我带人先与某某市反贪局进行了接触,当时接待我们的是市反贪局张副局长,我非常策略地向他了解了被调查人的情况,并婉转地将我们的意图告诉了张副局长。张副局长说:“对李万祥的问题,我们反贪局也接到了不少举报,但迟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这其中原因有两条:一是举报人大多提供不出足以说明问题的证据,二是法院毕竟是特殊的部门,他的这个副院长相当于副县级职务,这在我们这个县级市来讲算是个不小的官儿,所以,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其犯罪,否则我们是不会轻易采取行动的。“张副局长同时指出:“不过,李万祥这个人已纳入了我们的视线之内,如果你们拿到了足以证明他违法犯罪的证据,请转给我们,那样我们就会迅速立案。”

从反贪局出来,我增添了不少底气。因为对我们来说,如果李万祥真的犯了罪,让我们拿到他的犯罪证据也许不难,难的是就算我们拿到了证据他也得不到处理,那样我们白费了力气倒是小事,可对委托人杨玉秀和她的家人该是个什么样的打击?

二、“大法官”的另一面

调查取证工作进展得还算顺利,随着调查的深入,李万祥这个“大法官”的另一面也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事情得从1987年说起。那时,人到中年的李万祥在某某镇任法庭庭长,手下三、四个人,负责二、三个乡镇民事诉讼的审理工作。官虽说不大,但生活得还算幸福,因为他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和两个聪明可爱的女儿。这年的11月,法庭里受理了一起离婚诉讼,做服装生意的张凤芝以丈夫经常赌博、酗酒后虐待自己、夫妻感情破裂为名,单方要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接案后,李万祥便派手下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年青漂亮的张凤芝自打做起服装生意之后就有了新欢,同时她也越来越看不起自己那老实巴交的丈夫。她先是隔三差五的就以去沈阳五爱街上货为名和情夫出去潇洒走一回,慢慢地就变得连家也不爱回,丈夫也懒得理了。这事儿被丈夫发现后,原本就老实窝囊的丈夫便经常以打牌、酗酒打发日子,有一次实在气不过了,也是借着酒劲儿扇了张凤芝几个嘴巴,于是张凤芝便三天两头的闹起了离婚。

李万祥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便吩咐手下人进行调解,暂不判离。但张凤芝并没有就此罢休,她还是一有空就到法庭去找,后来她把主攻方向瞄准了李万祥。

一次李万祥从张凤芝的服装店前经过,张凤芝大老远就跑了出来,把李万祥连拉带扯地让进了屋里。张凤芝先是声泪俱下地诉说了嫁错丈夫的苦闷,接着便拿出了一套既时尚又昂贵的西装,并说是亲自去为李庭长挑选的,早就想给李庭长送过去,今日正好可以试穿一下。接着,也不等李万祥同意,她就动手解开了李万祥的衣扣,张凤芝帮李万祥脱掉了法官制服,将西装穿在了李万祥身上,随后又拿出镜子对着李万祥前后左右地照了起来,她边照边甜甜地说:“李庭长,你的身材可真标准,穿衣服就是有样。”

其实李万祥深知自己人到中年、大腹便便,根本谈不上是标准,但人都喜欢被人夸,他让张凤芝这么一忽悠,心里也是美滋滋的说:“老喽,将军肚都出来了!”

张凤芝边给李万祥扣上衣扣边说:“男人有将军肚才更显得有派嘛!说句心里话,我最喜欢的就是像你这样成熟的男人!”

张凤芝边说边用双手抱住了李万祥。面对张凤芝的柔情攻势,李万祥有些猝不及防,他痴痴地看了张凤芝好一会儿,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不但漂亮、风骚、性感、甚至还有一点令人心动,于是他长叹了一声:“真是好汉无好妻,赖汉子娶花枝呀!”

张凤芝听了之后,慢慢地松开了双手,扭身坐在了一把椅子上,一边嘤嘤而泣,一边委委屈屈地说:“自从我三番五次地往法庭跑要求离婚后,身边的人们都在背地里骂我。李大哥,你站在女人的角度想一想,像我这样一个视爱情如生命的女人,阴错阳差地嫁了一个窝囊废丈夫,你说我能甘心吗?我还年轻啊,往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李大哥,不——李庭长,你可要为我作主啊!”

听了张凤芝的哭诉,李万祥的心早已被打动了,他不忍见张凤芝伤心的样子,便伸出手拉住了张凤芝的手,张凤芝趁势扑在了李万祥的怀里。

情感急剧升温。李万祥在被张凤芝解开衣裤的同时,也解除了内心深处的所有防线。很快,张凤芝的离婚诉讼便被法庭判决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离了婚的张凤芝,在一度饥渴的情感方面很快就得到了相当的满足。她一方面与老情人旧情末了,一方面又与李万祥幽会频频,每隔个三、五天,李万祥就会偷偷地跑到张凤芝处共度良宵。也许以李万祥的小心和谨慎,他自以为和张凤芝的隐情还不至于被外人察觉。可公安人员的一次突发行动,却戏剧性地将李万祥和张凤芝的隐私于瞬间曝光。

原来,张凤芝的老情人因涉嫌犯罪正被公安机关追捕,作为情妇的张凤芝自然纳入了警方的视线。在一天的夜晚,警方发现有个男人又偷偷地潜入了张凤芝的住处,警方当即采取行动,不想却把法庭庭长李万祥抓了个正着。也正是因为这次行动迫使李万祥、张凤芝详细地向警方道出了二人的关系,并被询问他的公安人员做了笔录,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得知了李万祥和张凤芝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上述细节。

法庭庭长与情人幽会被抓的事传开后,李万祥在家里家外都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在外,他觉得抬不起头来;在家,妻子没完没了地抱怨,女儿的白眼也使他心烦。于是,他经过一番私下活动,很快便顺利的调到了市法院当上了一名中层干部。

李万祥调到市法院工作以后,自家搬家的事儿从来没着过急,却很快就急着帮张凤芝买了一间门市房做起了服装生意。

随着他和张凤芝来往次数的加密,情感的加深,他回家次数也越来越少。先是半个月回家一次,后来就改成了一个月一次或两个月一次。

妻子知道他和张凤芝姘居在一起,所以心里又气又急又恼又恨,每次李万祥回家两口子都要吵闹一番。由于暗气暗憋,妻子很快就患上了肝病。妻子的患病,不但没有唤起李万祥的良知和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感,反倒使他对结发妻子产生了从来没有过的厌恶。他不但不出钱给妻子治病,而且还一头扎进了张凤芝的怀里,从此再也很少回家。

一转眼过去了七、八个年头,李万祥似乎也应了越腐败越升官的流行语,没几年的工夫就从法院里的一个普通的中层干部升到了法院副院长的位置。而此时,他和张凤芝依然犹如夫妻一般,不但买了房子,而且还像模像样地过起了日子。至于家中患病的妻子,早被他忘在了脑后。

对姐姐的遭遇深感同情的杨玉秀,自打姐姐患病之后,就精心地护理姐姐。姐姐一次次地哭诉,像刀子一样剜她的心,使她对负心的姐夫李万祥深感痛恨。她一次次地找到姐夫,希望他能负起做丈夫的责任来,可任凭她怎么找、怎么说,李万祥除了能施舍似的拿出几个治病钱外,对妻子的死活不闻不问。

一次,杨玉秀急了,连哭带闹、连拉带拽的把李万祥请到了姐姐身边,可没说上几句话,李万祥就恶狠狠地对卧病在床的妻子说:“你这样地死了得啦,也给好人腾腾地方!”

正患肝腹水的妻子听了之后,伤心之极,从此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

妻子的卧床不起,似乎给了李万祥与张凤芝的地下关系上升到地上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从此李万祥连没事上街都和张凤芝出双入对的,这让杨玉秀真是难以咽下从姐姐那儿传递过来的一股冤气。难道李万祥这样的恶棍就不应该受到惩罚,得到报应吗?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杨玉秀开始四处收集李万祥的“材料”,同时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李万祥的问题。可令她想不明白的是,每次上访,尽管接待人员对她都是挺客气、挺热情,可每次都因证据不足无功而返。

三、老百姓真的能扳倒官吗?

我在接受了杨玉秀的委托之后,便和探员们一起根据杨玉秀所提供的情况和线索进行了调查取证。也许是出于对杨玉秀的同情,也许是出于对贪官的愤恨,有关当事人对我们的调查取证大都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很快我们就拿到了如下证据:

1、经某某市养鸡场场长,法人代表杨某某证实,该养鸡场于1996年因房产开发征地被动迁,并因动迁补偿一事与某开发公司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当时为了打赢官司,杨某某请的律师提出由他向李万祥行贿,杨某某第一次经律师手送给李万祥2万元;在李万祥承诺官司能赢的情况下,于开庭审理之前又经律师手送给李万祥3万元。后来,杨某某果然打赢了官司,并得到了巨额的动迁补偿金。此后,李万祥还亲自找过杨某,让他给一家李万祥女儿挂名的民营公司拨去了17个月的工资款,每月为828元,共14076元。

2199810月,某某开发公司和某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款发生纠纷,到市法院打官司,某某开发公司为赢得这场官司,托人找李万祥帮忙,胜诉之后,他们送给了李万祥一套80.6平方米的住房,价值约为6万元人民币。

319979月,李万祥利用某大理石厂被原告提起诉讼之机,利用职权向该大理石厂索取价值一万多元的大理石,用于自家房屋装修。

4、打官司时与李相识的某某灯具有限公司经理范某证实,李万祥在装修房屋时,曾在他的公司里挑选了价值5000多元的高档灯具,走时分文未付。

5.另据当事人何某、吴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出具证言说李万祥在为他们帮忙办案时,经常接受吃请,吃完了还点名让他们安排去洗浴中心和娱乐场所接受三陪小姐的全套服务……

有关李万祥贪赃枉法的大大小小的证据我们取得七、八份之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应把李万祥与张凤芝的重婚事实作为重点来调查,因为只有抓住了他与妻子没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下,就与张凤芝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证据,才能证明他犯了重婚罪。可要想拿到第一手的证据,他和张凤芝姘居的住所我们就得非进去不可,这无疑是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

经过一番调查我们得知,李万祥曾和张凤芝在城乡结合部买了一处北京平式的3间平房,最近一年多,因房子被动迁,他和张凤芝一直借住在林业局招待所后院的一处空房子里。于是我派出了一个由3名侦探组成的取证小组,化装成生意人的样子,住进了林业局招待所。对李万祥和张凤芝的生活起居情况进行全天候的监视,寻找可利用的时机再采取行动,并要求他们对有价值的物证,要用摄像机和照像机拍摄下来。

3名侦探在林业局招待所住下来后,很快就与招待所的服务员们混熟了。为了便于拍摄,侦探们先后调了好几次房间,最后住进了从窗口处就能看到张凤芝房间情况的308房间。经过近四、五天的秘密监视拍摄,李万祥和张凤芝同出同入及共同生活的场景已被如实记录。杨玉秀看过之后,觉得仅有些生活场景的录像似乎还嫌份量不够,于是我告诉3位侦探,最好能进入他们的居室内,拍摄一些更有说服力的镜头。我的三位侦探们也真有办法,他们利用张凤芝不在家的空隙,不留痕迹地潜入了他们的卧室,不但从张凤芝的影集找出了好几张她和李万祥旅游时的风光照,而且还在卧室的墙上发现了一张李万祥和张凤芝如同新婚般、很时尚的特大幅婚纱照。侦探们把这些照片都进行了拍录后,还悄悄地把AFU高级监视系统秘密装置在了他们的卧室里,结果最后把李万祥和张凤芝的床上戏也录了下来。为此,我还把三位侦探批评了一顿。但无论如何,他们是出色的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给予委托人以最满意的交待。

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对我们动用“非常手段”办案提出是否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在这里我想借用国家司法部一位司法研究官员的话做为回答,他说:“目前隐私权在中国尚无一席之地,立法仍未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予以确认”。由此看来,我们只是打了个擦边球,或者说钻了一个空子。

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将调查取证工作完成之后,由杨玉秀把到手的“材料”拿给生命垂危的姐姐看了之后,没过几天,这个真正的委托人也就是杨玉秀的姐姐就告别了人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不提出控告,人民法院则无法直接受理。杨玉秀的姐姐死后,我想单就李万祥所犯的重婚罪而言,他妻子的死,或许使他免去了一次被起诉的麻烦,这样看我们所费力搞到的有关他重婚的证据也许失去了它本应具有的作用;不过我又一想,就是杨玉秀的姐姐不死,以她的重病之躯,要想起诉李万祥和张凤芝犯了重婚罪果真就那么容易吗?别忘了,李万祥是市法院的副院长,市以下的法院和法厅都是他的势力范围;除非李万祥倒了……可如果想到了这些,那么杨玉秀的姐姐在临死时会是怎样一番心境?

杨玉秀的姐姐死后没几天,杨玉秀就跟我说她想继续状告李万祥,又咨询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对她说: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定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夫妻相称,公开同居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认定为重婚罪。19941214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的批复中指出:“……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此可以看出,构成重婚的法律条件是:当事人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我们所提供的证据,我想能充分地证明这一点。如果李万祥所施加的压力太大,那么,杨玉秀就是将证据提供出来也有不被采用的可能。

案子办完之后,我一直高兴不起来,杨玉秀所交的费用已全部用于办案。我一分钱没挣,倒不算什么事,让我放心不下的是,虽说杨玉秀拿到的证据在我看来足够李万祥喝一壶的,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真的就能扳倒位高权重的市法院副院长吗?我不愿多想,也不敢多想……

值得欣慰的是,最近倍受关注的婚姻法修改草案的第二稿里增加了制裁“包二奶”的内容,即“包二奶”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包二奶”是一种人们通俗的说法,用法律语言表述为禁止重婚和其它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再说我们国家反腐败的力度正在一步步加大,对司法腐败的问题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这对杨玉秀来说无疑都是利好的消息,但愿她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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