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开场白
第一章 我是争议人物
我几乎是用“裸奔”的形态让别人观察与审视。从干上私人侦探这个职业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在心里问自己:你为什么要干这个职业。同样的问题,每一个采访我的记者也总是在探询。这应该是一个掏心窝的话,每当这时我总是这样回答:“我生命里有很多不安分的因素,仿佛我天生就是一块当军人的料,为战争而生,我应该去战场上寻找刺激和玩命的感觉,最好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还。可惜现在没有战争,只有私人侦探这个职业稍稍刺激一些,所以我选择了它。”这样的答案并不能让记者满意,他们总是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这个时候,我会笑笑,点上一枝“红塔山”——我只抽这个牌子的香烟——告诉他们:“真的,我说的是老实话。”然后,我会说我经常在梦中开着一辆坦克或者装甲战车,在炮声隆隆、火光冲天的战场冲杀,我喜欢炮弹在头顶飞过的呼啸声,也喜欢子弹打在我钢盔上的铿锵声,还喜欢把沾满鲜血和硝烟的破红旗插上敌方阵地的快感……情绪好的时候,我还会给他们讲解军事理论,讲解毛泽东的军事思想,讲解孙子兵法,讲解巴顿将军和拿破仑等等。最后,在他们惊愕的目光里,我会做一个总结性的论断:“所以我要当私人侦探。”其实他们还是没有明白我。不仅他们,连我最好的朋友,甚至我的家人都不理解我。我特立独行、一意孤行地走到现在,从1993年单枪匹马地开办私人调查所以来,一直处在舆论漩涡和非议的中心,听多了,看惯了,也就无所谓了。所谓的见惯不怪,宠辱不惊,在大风大浪中求得一片心灵的安静,这是一种另类的境界。在很多人眼里,我是神秘的,正像我的职业一样,我的个人经历与家庭背景也被锁在迷雾中。在这本书里,我将老实地坦白我的一切,我的身世、我的经历、我的家庭、我的爱情、我的侦探生涯、我的探案故事等等。因为,我是真实的,我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个体,和你们一样,职业的神秘并不代表我这个人深不可测。我非常愿意讲老实话,我坦诚大胆的自白,常常会让对方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因为太真实了,真实得近乎残酷。2003年2月,我在凤凰卫视《冷暖人生》栏目做节目时,我大胆的坦白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我谈到我的绝对隐私的时候,不仅让嘉宾面面相觑,也让主持人和编导们“万万没有料到”,制片人曹荭在录制节目之后,连连高呼“太真实了,这世界上还有如此坦白的人。”我敢说,也能说,更会说,因为所有的隐私在我眼睛里都不成其为隐私,当然包括我自己的。我是一个直率性子的男人,我血液里流淌的是山东人的因子。
我们一家几辈人都是军人出身。我的爷爷及父母都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我的父母是陈毅将军的部下。我父亲叫魏伯亭,山东潍坊人。1945年抗战时期,他就是团政委了。1949年解放上海时,他是华东野战军26军77师政委,奉命攻占江湾(上海一地名)。1955年授予大校军衔。1968年,他出任当时的烟台地区驻军的军政委兼地区革委会主任。1969年中共九大期间,在一次工作汇报中得到周恩来总理的赏识,数月后,他调往北京,出任新组建的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73年林彪事件之后,李德生将军调往沈阳军区的时侯向毛泽东主席推荐了我父亲。几个小时之后,军委就任命我父亲任总政副主任,并主持工作。1977年,我父亲在成都军区第一副政委的位置上离休。我的母亲于强也是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出身。她出生在山东省文登县,13岁就参加了革命,当时文登是老解放区,她在那里教书。17岁时,她参了军。抗美援朝的时候,她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鸭绿江,去了朝鲜,在九兵团文工团工作。她和我父亲都曾领教过美国鬼子的细菌战。抗美援朝之后,她在烟台市委工作,后来随我父亲调到北京,在西城区革委会任秘书。1970年,她不幸患了精神分裂症。1993年我父亲去世后,她就一直在我身边养病。2003年4月30日,她在成都去世。
1954年1月23日,我出生在烟台。那是一个蛇年的末尾,烟台很冷,在一栋美国南部风格的建筑里,响起了我初涉人世的第一声啼哭。我的哭声很响亮,我父亲乐呵呵地说:“这小子不错,把腊梅花都哭开了。”当时,我们就住在原来的美国驻烟台领事馆里,院子里有很多腊梅树,我出生的那天腊梅开得正热闹。我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姐姐16岁当兵,原在部队当医生,现在已经转业了;弟弟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没有入伍,现在在北京一家工厂搞技术工作;妹妹14岁参军,在部队搞电子侦听工作,复员后考入南京的一家银行。我15岁入伍,1982年转业之后从事了一种全家人都想不到的职业:私人侦探。好多人都不解:像我这样“根正苗红”的高干子弟为什么要选择如此另类的职业,为什么不去当官?为什么不去做生意,或者去搞学问?其实,我也在心里经常问自己,这些问题被问多了,连我自己都糊涂了。
大凡老百姓眼中的私人侦探,形象都与福尔摩斯有一定关联,用一个很流行的词儿来概括就是——“酷”。其实,我既未穿黑风衣,也未戴黑礼帽,更未用一副大墨镜把自己遮起来,我一点都不神秘,平凡得就像街头修自行车的大叔。与电影里的私人侦探不一样,生活中的私人侦探没有明显的特征,越普通越平凡越不起眼的侦探办案的成功率越高。其实,我的体形和长相并不是当私人侦探的最好材料,我长得有点帅,大个头在人群中有点扎眼。年轻时,我穿着军装走在济南火车站,总会有姑娘频频向我回头。1976年,我在解放军301医院住院的时候,外科二病区的姑娘们都在议论我,猜测我是不是总政歌舞团的,回头率不低于90%。多年后,许多记者采访我时,见面的第一眼总有些惊诧,特别是我把头发往后梳理整齐后,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叹——“太像了”。1998年,《华西都市报》的记者是这样描述我的:“初见时,乍一看你肯定会被吓一跳:魏武军长得太像毛主席了!1.83米的大块头,眉宇间透着英武之气,举手抬足间有一片儒风袭来,完完全全一个毛泽东的特型扮演者。”这位记者说得没错。1972年,八一电影制片厂在全军挑选特型演员,我作为全国第一人选受到了众多行家的青睐和欣赏。或许是一念之差,我差点就在古月、唐国强之前走红大江南北。可是,我并不喜欢当演员,那种抛头露面的生活我可受不了,我喜欢干一种属于自己的事情。但我有表演天分,还专门到北京电影学院拜电影系主任齐士龙先生为师,这段经历让我在日后跟踪对象时不易被察觉。后来,我还曾在深圳的《投资与贸易》杂志当记者,这个职业也让我有了更多的敏感性和审慎的思维。
我把当代中国出现私家侦探这个行业的现象称为“经济文明的象征”。比起法国人维克多1834年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咨询机构,中国的步伐晚了一个半世纪。国内第一家具有“私人侦探”性质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创始人为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端木宏峪,上海人通常称他为“大侦探端木”,但很快因遭到工商部门的查禁而夭折。尽管最早的私人调查所夭折了,但强大的社会需求就此被点燃。我的“协力民事事务调查所”创办于1993年3月,应该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两家调查所之一。1992年10月,“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成立时,我还在深圳。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异常兴奋并立刻辞去记者工作,“以最快的速度”飞回成都,在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注册了这家民事事务调查所。当时取名“协力”,齐心协力帮助你,完全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意味。1993年7月12日,沈阳出现了一家“克顿调查事务所”,创办人叫孟广刚。这个人也不得了,这些年来他也把事务所坚持办了下来,其间的艰辛、苦痛,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我们一南一北,我知道他,他也知道我,但我们从未见过面,所有的消息都来自媒体的报道。“协力”是我花5万元办成的,当时我的办公地点就处在成都市法院与市公安局的旁边,因为那里是成都市的司法区,很多告状上诉的人都住在我办公室所在的宾馆客房里。最初有两起业务就是法院委托的,帮法院找被执行人。开张时,当地电视台——成都经济电视台对我做了专访,很快普通客户就来了。由于办私人调查所国内基本无先例,没有人告诉我怎么当一个侦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向委托人收费,很多客户都是谈了好几次才接受。第一起案子我仅收了对方500元钱。我当时的调查设备为一辆价值1.9万元的原装本田145摩托车,一架120元的国产福日傻瓜相机。我严格依据有关条例确定的职业规则,即不使用任何非民用设备,不侵犯公民的合法隐私权。我想长期干这一行,惟一的自保手段就是不越法律的雷池一步。因此,有些委托人要求拍到床上镜头,我则坚决不同意。我很清楚在我身后没有任何保护伞,法律、体制甚至正义,都还没有站在我这一边。最初3年,我每年平均办案40到50件,亏损了至少3万元,必须靠拍点广告片才能维持调查所的收入。我认为真正想当一名侦探的人,肯定不单单是为了“暴发”,虽然这个职业本身很容易成为人们的梦想。1993年,我开张的时候登报招聘,3天内竟有2000多人报名,面试后,我把挑选出来的200多名精英拉到成都军区大操场,通过体制式教练进行考核。经过两、三年的反复淘汰,我发现多数人都无法留用,最终留到今天的只有两个。被淘汰的人只有一个原因:头脑太简单,缺乏逻辑分析力;此外是不听话,眼高手低,追求低投入高回报。这个工作,要求人纹丝不动地在某个点守候几个小时甚至一、两天。比如在一个狭长的小巷里,被跟踪人开关门只要两秒钟,我们必须在两秒之内拍下照片。有些当惯警察的侦探缺乏耐心,就做入室强行拍摄等出格的事,事后再编造一个过程给我听,我认为他们缺乏职业道德。这个工作有时太枯燥了,近乎自虐,如果缺乏敬业精神和超乎常人的同情心,很难坚持下去。在国外,私人侦探一般由退役警官担任,因为这两个职业的特点较为相似,所以人们有理由相信:一个优秀的警察自然是一个优秀的私人侦探。然而在中国,由于国情不同,在警察和私人侦探之间无法简单地画等号。10年来,要求加入我的调查所工作的警察出身的人数以百计,其中除普通警察外,还有派出所所长、刑警队长、刑警大队长、分局级侦察员、安全局外勤科长乃至县公安局局长,他们一致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胜任私人侦探的工作,而我对此却是不敢苟同,我认为因为国情不同,中国的警察与工业国家的警察不同,中国国情对于私人侦探的要求与工业国家对于私人侦探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异。第一,精神追求不同。警察是神圣而光荣的职业,它的职责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和特殊的权利,它能够为从事此项职业的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使命感和责任心。而私人侦探是相当于律师或略次于律师的一个普通职业,职业本身无法向从业人员提供特殊的精神力量,私人侦探的精神力量来源于公共道德、对职业的兴趣和对金钱的追求。第二,组织形式不同。警察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仅次于军队的强力集团,它除了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几乎是至高无上的权利外,还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采取准军事化的管理和拥有全国乃至全球范围高度的统一指挥与调度能力,所以对任何敌人都具有压倒优势,因此警方办案通常采取正规战,不仅名正言顺而且比较容易。而私人侦探的职责通常是锄强扶弱,与对手比较大多处于劣势,要战胜对手当然困难得多,所以只能采取“游击战”、“麻雀战”的作战法,更多地依赖于计谋而非强力,正所谓“上战伐谋”。第三,警察属于执法机关,他们在工作中发生轻微违法行为通常很难受到追究,所谓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因此警察一旦做了私人侦探,也就失去警察的特殊身份,其能量势必大打折扣。
2002年4月新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有记者问我:“《规定》出台,最高兴的就是你们私家侦探吧?”我回答说:“最高兴的应该是我们的委托人,同时对于私人调查业的从业者而言是一种鼓舞,这是我们的第一个‘春天’。”现在我们更加理直气壮了。只要我们获取资料的途径合法,判案时法官就可能将其作为证据使用。这不仅使私人调查的可操作性提高,而且使调查结果(如偷拍、偷录等方式获取的资料)也具有了更高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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